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文集

4 品格與倫理 · 仁愛使我們溫柔地忍受他人所加的傷害 · biblesupport.com
第二章 溫順地承受傷害的意義

二、我將繼續闡明溫順地承受這些傷害的意義,或者說它們應當如何溫順地承受。在這裡,我將首先闡明所吩咐之責任的性質;然後闡明為何稱之為恆久忍耐,或長久忍受。

  1. 我將闡明溫順地承受我們從他人那裡所受傷害之責任的性質。

首先,這意味著所施加的傷害應當承受,而不採取任何報復行動。人們以許多方式進行報復;不僅僅是實際地對可能傷害他們的人施加一些即時的痛苦,而是透過言語或行為中任何顯示出對他所做之事懷有苦毒精神的表現。因此,如果我們在被冒犯或傷害之後,對鄰居說侮辱性的話,或對他人說他的壞話,目的是貶低或傷害他,並且為了滿足我們心中因鄰居所造成的傷害而感到的苦毒精神,這就是報復。因此,對鄰居實踐基督徒恆久忍耐的人,將承受從他那裡受到的傷害,而不報復或反擊,無論是透過傷害性行為還是苦毒言語。他將承受它,而不對鄰居做任何顯示怨恨精神的事,不對他說話,或對他說話時帶有報復性的言語,也不允許心中懷有報復精神,或在行為中表現出來。他將以平靜、不受干擾的面容,以及充滿溫順、安靜和良善的靈魂來接受一切;他將在對待傷害他的人的所有行為中表現出來,無論是當面還是背後。因此,這種美德在聖經中被推薦為溫柔,或總是與之相關聯,如雅 3:17 和加 5:22 所見。在按應有方式實踐基督徒精神的人身上,不會有衝動、魯莽或急躁的表達,也不會有苦毒、激怒的面容,或言談舉止中的暴力氣息;相反,面容、言語和舉止都將顯出和平、平靜和溫柔的氣息。他或許會責備鄰居。這可能清楚是他的責任。但如果他這樣做,將是沒有粗魯,也沒有那種只會激怒的嚴厲;儘管可能帶有強有力的理由和論證,以及明確而果斷的勸誡,但仍將沒有憤怒的指責或輕蔑的語言。他可能會表示不贊同所做之事;但這不會表現出高度的怨恨,而是責備冒犯者對上帝的罪,而不是對自己的冒犯;是哀嘆他的不幸,而不是怨恨他的傷害;是尋求他的益處,而不是他的傷害;是更渴望將冒犯者從他所陷入的錯誤中解救出來,而不是為自己所受的傷害而與他扯平。所吩咐的責任還意味著,

其次,傷害應當在心中持續愛,而不帶有那些傾向於中斷和破壞愛的內在情緒和激情。當我們被要求承受傷害時,不僅應當在言語和行動上不表現出邪惡和報復的精神,而且在心中也不應有這種精神。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我們不僅應當控制我們的激情,並避免發洩外在的報復,而且傷害應當在心中不帶有報復的精神來承受。不僅應當保持平穩的外在行為,而且應當伴隨著真誠的愛。我們不應當因為鄰居傷害了我們而停止愛他。我們可以憐憫他,但不能因此而恨他。所吩咐的責任還意味著,

第三,傷害應當承受,而不失去我們自己內心和心靈的平靜與安寧。它們不僅應當承受,而不表現出粗暴的行為,而且應當持續內心的平靜與安寧。當我們所受的傷害被允許擾亂我們心靈的平靜,並使我們陷入興奮和騷亂時,我們就停止以真正的恆久忍耐精神承受它們。如果傷害被允許使我們心煩意亂,並打破我們內心的安寧,我們就無法享受自己,也無法適當地履行我們的各種職責;特別是我們無法進行宗教職責——禱告和默想。而這種心境與經文中所說的恆久忍耐和溫順承受傷害的精神是相反的。基督徒應當始終保持心靈的平靜和安寧,無論他們可能遭受什麼傷害。他們的靈魂應當平靜,而不像不穩定的水面,被每一陣風所擾動。無論他們遭受什麼惡,或遭受什麼傷害,他們都應當始終遵循救主對門徒所說的話(路 21:19):「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我們所談論的責任還意味著,

第四,在許多情況下,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我們應當為了和平的緣故,願意在我們的利益和情感上承受許多,而不是做我們有機會,或許也有權利做的事情來保護自己。當我們從他人那裡受到傷害時,情況往往是,如果我們按應有的方式實踐基督徒精神,它會使我們放棄利用可能擁有的優勢來為自己辯護和伸張正義。因為如果我們不這樣做,我們可能會給傷害我們的人帶來非常大的災難;而對他的溫柔可能而且應當使我們極大地忍耐,寧願自己承受一些,也不願給他帶來那麼多的痛苦。此外,這樣做可能會導致和平的破壞,並導致敵意確立,而透過這種方式,可能有希望贏得我們的鄰居,並將敵人變成朋友。這些事情從使徒對哥林多信徒關於彼此訴訟的話中顯而易見:「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寧願受委屈呢?為什麼不寧願吃虧呢?」(林前 6:7)這並不是說,當人們受到他人傷害時,所有為自己辯護和伸張正義的努力都應受譴責,也不是說他們應當承受敵人樂意施加給他們的所有傷害,而不利用他們擁有的機會來保護和伸張自己,即使這會損害傷害他們的人。但在許多,而且可能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應當首先以經文中所說的恆久忍耐的仁愛精神長久忍耐。而且情況往往是,他們可能被要求承受相當大的痛苦,正如仁愛和審慎所指示的,為了和平,並出於對傷害他們的人真誠的基督徒之愛,而不是以他們可能有的方式來解救自己。既然我已經闡明了這種美德所包含的意義,我現在將簡要地闡明,

2. 為何稱之為恆久忍耐,或長久忍受。它之所以如此稱呼,似乎主要有兩個原因:

首先,因為我們不僅應當溫順地承受輕微的傷害,而且應當承受他人許多傷害性的對待。我們應當堅持並保持平靜的心境,而不停止愛我們的鄰居,不僅當他輕微傷害我們時,而且當他嚴重傷害我們,並且他對我們造成的傷害很大時。我們不僅應當承受少數傷害,而且應當承受許多傷害,即使我們的鄰居長時間持續對我們進行傷害性的對待。當說仁愛恆久忍耐時,我們不能從中推斷出我們應當溫順地承受傷害一段時間,然後在那段時間之後我們就可以停止這樣承受它們。其意義不是說我們確實必須長時間承受傷害,但最終可以停止承受;而是說,我們應當溫順地持續承受它們,即使它們長時間持續,直到最後。恆久忍耐的精神永不停止。它之所以被稱為恆久忍耐,

其次,因為在某些情況下,我們應當願意在我們的利益上長久受苦,然後才利用機會為自己伸張正義。儘管我們最終可能會在被逼無奈時為自己辯護,但我們不應出於報復,或為了傷害傷害我們的人而這樣做,而只是為了必要的自衛;即使這樣,在許多情況下,也應當為了和平,並出於對傷害我們的人的基督徒精神而放棄,以免我們傷害他。既然我已經闡明了我們常常被他人傷害的方式,以及溫順地承受這些傷害所包含的意義,我現在要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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